前言
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於2017年11月28日經立法院通過後,將於2018年5月中旬,正式於綠島、景美人權園區掛牌成立。台灣民主化過程,阿扁擔任台北市長和總統期間,陸續成立兩座228紀念館、兩處人權園區;高雄市政府成立戰爭與和平主題館;民間成立了陳文成紀念室、鄭南榕紀念館、慈林民主運動館等,這些公私博物館與過去的「歷史正義」、當下及未來的「人權」議題相關,演變至今已20年。而這20多年來,恰是國際博物館社群因應社會及全球變遷,關注平等、社會正義議題的階段。本文認為人權館和轉型正義兩者連結的深淺程度,標誌著台灣未來民主深化、人權日常生活化的重要觀察指標之一。
回顧
檢視人權館以綠島(2002年)、景美(2007年)園區開放15年、10年為基礎的發展概況及問題,它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即將啟動史無前例的轉型正義機制,將產生互相連動的影響。文化部說明人權館籌備處歷經5年籌備,事實上,它已歷經3次政黨輪替。2011年底,國民黨政府回應受害者及社會的呼籲,以綠島、景美兩處遺址組成人權館籌備處,進展緩慢。
2017年是突破戒嚴30年,台北228紀念館(1997年)設立20年,21世紀開始政黨輪替,台灣從人權立國宣示,到設立國家人權博物館,值得珍惜,繼續努力。依據國際上進行轉型正義五項機制(真相委員會、審判、特赦、賠償、除垢政策)的國家或地區,同時或之後設立歷史遺址,記取教訓,永不再犯。而台灣以行政權,先行設立綠島、景美園區、二二八國家紀念館(2007年),營運多年。人權館通過組織法後,兩座228紀念館卻還未有機構組織法的特殊現象,考驗文化部宣稱人權館將串連各公私相關館或組織的未來運作。
再者,文化部成立人權館的公開陳述「以國家高度推動人權工作,深化台灣民主價值。」這項承諾是否能回應民間人權團體推動多年,而促成「國家人權委員會」設立,有待觀察。至少,人權館管轄的綠島、景美兩園區過去的作為是否累積足夠能量,應及早彙整全紀錄,公開向公民社會說明;而往後政策走向、清晰任務和功能,無不挑戰政府以「國家」高度如何落實人權政策,以及民間館舍自主運作人權教育的機制。國際社會相關新型態博物館聯盟,如為了和平的博物館國際網絡(INMP,1992年)、良心遺址國際聯盟(ICSC,1999年)、紀念公共罪行受難者紀念館國際委員會(ICMEMO,2001年)、人權博物館國際聯盟(FIHRM,2010年)、為了社會正義的博物館聯盟(SJAM,2010年)等,提供台灣強化與國際各館交流的借鏡,產生彼此關注人權課題的跨國合作關係,從中發現世界人權潮流下的新型態博物館推進歷程,民間組織擔當重任。
接下來,人權館組織法明訂「辦理人權之研究、典藏、展示及教育推廣等業務」的博物館專業目的之外,人權館如何從過去長期諸多事項委外,轉化為具有國際信譽的人權研究中心,從現在開始,更靈活地應對台灣社會面對促轉法的關聯性,並以多種語言將台灣轉型正義進程公諸於國際社會,這是另一種史無前例的挑戰,卻能履行總統與文化部長於今年國際人權日的發言承諾。
國際社會研究博物館及文化遺產的成果,指出「國家高度」往往與「地方真實」產生密切又緊張的關係。現實發展中的人權館走向理想中日日落實人權的博物館,並不容易。具體而言,綠島、景美兩處舊監獄目前對應遊客或觀眾的實務服務,各有不同;如何讓遺址與日日生活在一起的地方社群,能夠緊密參與有形、無形遺產的倡議及營運方案,使得人權日常生活化透過遺址場域成為真實。這項串聯「民間」的社會文化工程,根據組織法將人權館機構導向以研究作為前瞻的機構任務,並且為了支援、培養地方社群的文化遺產人才,緊密結合遺產實務經驗,人權館站在上位開路的角色。
前瞻
證之於人權館組織法草案說明「為推動轉型正義及彰顯人權治國理念」,而落實「民主深化、人權日常生活化」,人權館更責無旁貸。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提案第21167號,案由「為推動轉型正義,還原這段歷史真相進而迎向民主自由」,及「為發揮推廣人權教育之博物館組織功能」,「彰顯民主、自由、公義是台灣核心價值」等項而成立人權館,人權館運用公部門資源並彰顯公民社會自主價值,借助博物館場域正是時候。
而人權館任務對照促轉條例提案案由說明,「為促進轉型正義,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,…,還原其歷史真相、促進社會和解等…」,兩者的推動目標一致,一為重建文化價值、一為導正法治價值,互補互助。促轉條例任務項目包含:「開放政治檔案」、「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」、「平復司法不法、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」,以及「處理不當黨產」等四大任務項目,由促轉會統籌規劃。前述項目的四大任務與受害者遭遇緊密相關,表面上「處理不當黨產」不涉及受害者真相,然而從檔案和口述中卻反映了不少當事人財產被沒收或不當侵占。
人權館如何在職權範圍內積極協助政府,而有益於促轉條例的實質運作,帶給台灣全體人民無比的挑戰。當代全球博物館社群著重人人可以親近博物館的理念,耳濡目染,日積月累,有助於新文化誕生。人權館組織法、促轉條例相繼通過之後,社會加速全面共同參與法所明文規定的事項之外,正反意見拔河的狀況將不斷;通過這場史無前例的民主試煉,台灣才會有民主生活的深刻實質體驗。人權館是否深入參與其中,做得好將是一再被國際社會提及的典範案例,反之則否。
作者曹欽榮,曾規劃設計台北228紀念館、綠島人權紀念園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