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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智庫

【創新台灣】4.2 鼓勵大企業集團建立零碳轉型機制

李堅明/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


圖片來源:AdobeStock


壹、問題意識


一、全球大型企業遵行淨零競逐4Ps起跑線(starting line)


2021年於英國格拉斯哥(Glasgow)舉行的第26屆氣候大會(COP26)開啟全球【淨零競逐】(Race to Zero),並界定4Ps(pledge, plan, proceed and publish)淨零起跑線(starting line),亦即:(1)承諾(pledge):組織機構領導人需要盡速宣布淨零排放目標,並盡最大努力設定2030年減排50%目標;(2)方案 (plan):1年內要提出達到短、中、長目標的規劃;(3)程序(proceed):立即採行淨零行動;(4)公布(publish):承諾每年要公布減排成果,例如公布於UNFCCC的全球氣候行動網站。據此,全球前2000大企業至2022年6月,已有702家承諾淨零排放,且已有248家企業遵照4Ps淨零起跑原則 (Net Zero Tracker, 2022/06)。


貳、具體主張


一、全球淨零排放四大解方


全球【淨零競逐】的實踐,主要仰賴四大解方(IPCC,2018; IEA,2021):


(一)、市場為本解方(Market-based Solution, MbS) - 碳交易制度


淨零排放為全球性議題,需要全球性市場工具。碳交易制度(Emission Trading Scheme, ETS)具有環境有效性(可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)、成本有效性(cost effectiveness)、經濟效率、符合市場法則及國際合作等優越特性,已成為《巴黎協定》(Paris Agreement)推動全球淨零的重要市場工具。


(二)科技為本解方(Technology-based Solution, TbS)


電力部門脫碳是全球邁向【淨零競逐】的首要策略,發展淨零/負碳科技,將是國家實踐淨零排放的關鍵,例如碳捕獲與封存(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, CCS)、合成甲烷氣(人造CH4)、氫能(綠氫)、生物能源搭配CCS (Bioenergy with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, BECCS)、直接空氣捕獲(Direct Air Capture, DAC)等,然而,減碳成本相當昂貴(超過100美元/噸CO2e),不易商業化。因此,需要仰賴碳定價機制給予低碳紅利,促進科技研發與產業投資動能。


(三)自然為本解方(nature-based Solutions, NbS)


地球是一個巨大碳庫,以各種自然方式,將碳儲存於地球,其中,海洋約儲存38兆噸CO2e、土壤約儲存2.5兆噸CO2e、植被約儲存6,500億噸CO2e (Saff, 2008)。加強自然系統的保護、永續管理、回復或修補生態系的行動,恢復地球碳庫能量,稱為自然為本解方(ICUN, 2016)。自然為本解方除了可抵消人類活動所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,且有益土壤健康,有助提升農作產量、維護糧食安全,成為最具成本有效性及環境完整性(environmental integrity)的解方。


自然為本解方的碳權品質最高,符合4Ps的碳權抵換項目,未來十年,可望快速發展,協助大企業達到淨零目標。


(四)行為為本解方(Behavior-based Solution, BbS)


IPCC(2021)推估如果全球有10-30%承諾低碳生活,將會形成新的社會規範,促進生活型態改變,則至2030年將減排20億噸CO2e,2050年將可減排30億噸CO2e。意味著,善用行為科學(behavior science)或行為經濟學的推力(nudges),引導低碳生產與消費,已成為【淨零競逐】最成本有效性解方之一。美國與日本的大型節電推力實驗,顯示1個月即會產生節電2%效果,相當於提高電價11-20%效果(Allcott, 2011)。


行為為本解方具成本有效性及環境完整性(environmental integrity),可望協助大企業降低淨零目標的成本負擔,同時,可重建大企業集團的淨零文化,可望加速大企業集團淨零目標的達成。


二、鼓勵大企業集團建立淨零轉型機制


全球【淨零競逐】發展趨勢下,企業碳排放成本負擔將成為企業最主要轉型風險,加強企業碳流(carbon flow)管理,將成為企業ESG的核心課題與挑戰。大企業集團應在4Ps原則下,依據公司特性發展市場、科技、自然及行為為本四大解方,將是企業集團邁向淨零轉型的最重要因應策略。


大型企業建立淨零轉型機制如下:


(一)、建置產品碳流數位化資訊系統


建立企業產品價值鏈與供應鏈的碳流數位化管理系統,包括企業組織溫室氣體排放(範疇一、範疇二及範疇三)及產品碳足跡盤查,掌握企業溫室氣排放熱點,加強供應鏈管理,將是企業因應【淨零競逐】之ESG績效管理的最基礎行動,詳如圖1所示。


圖1 、企業碳流管理與ESG績效行動架構

圖片來源:作者提供


(二)、培養開發碳權方法學人力資本


因應未來減碳投資需求,例如節能、綠能、氫能、生物能源、儲能、電動車、CCUS、農業碳匯、負碳科技及循環經濟等,如何將減碳成本轉為碳權效益,將是企業因應【淨零競逐】的機會。因此,鼓勵大企業加速培養碳權方法開發的相關人力資本,將是厚植企業【淨零競逐】基石。


(三)、發展碳移除技術


碳移除(Carbon Dioxide Removals, CDR)技術包括三種類型:類型1:自然為本方法,例如農業碳匯;類型2:生物能源混燒,例如木顆粒混燒;類型3:碳捕獲再利用技術等。透過碳移除技術發展,一方面加速企業脫碳,另一方面,可取得大量碳權,開創企業【淨零競逐】機會。


(四)、淨零行動納入董事會ESG議程


董事長親自帶領,並納入EGS架構與董事會議程,主要推動策略:(1)補強審查時發現的知識缺口,聘任氣候專業顧問或獨立董事;(2)建置氣候績效報告(與財務績效報告一樣品質);(3) 高階經理人聘任納入氣候知識,薪酬與氣候績效連動等。鼓勵大企業的淨零行動納入董事會ESG議程。據此,將可大幅提高企業邁向【淨零競逐】動能。


(五)、建立TCFD風險評鑑與財務揭露架構


參照國際「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」 (Task Force on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, TCFD)的風險評估架構、情境分析方法,以及資訊揭露原則,完成氣候績效報告。鼓勵大企業建立TCFD風險評鑑與財務揭露架構,將是建構【淨零競逐】韌性企業的最佳作法。


(六)、推動企業內部碳定價(Internal Carbon Pricing, ICP)


促進低碳投資、提高能源效率及改變企業文化與行為是實施ICP的主要目的。降低碳風險、促進減碳成本有效性,以及檢視企業碳成本的承受力等,則是企業實施ICP的主要效益。易言之,ICP可望加速企業淨零轉型。鼓勵大企業推動企業內部碳定價,將可提升企業【淨零競逐】的氣候績效。


(七)、落實循環經濟,提高減碳效能


循環經濟建構的三項原則,包括:(1)掌握廢棄物與汙染流向;(2)產品與原物料再利用;及(3)再生自然資源系統。透過產品環境化設計,可以提升廢棄物回收率、二次料市場發展、及產品技術創新等,將可解決80%環境衝擊,及加速循環經濟減碳效率。鼓勵大企業落實循環經濟,將可開創【淨零競逐】新商機。



(八)、善用行為科學推力,促進企業員工行為改變


行為改變 (behavior change) 將是全球淨邁向零排放 (net zero emissions) 目標的重要政策之一,應用行為科學推力機制,提升企業員工節能減碳動能,已被驗證最具成本有效性(cost effectiveness)。爰此,鼓勵大企業成立「淨零行為科學團隊」,將是企業因應【淨零競逐】不可或缺一環。


參、政策建議


一、政府協助大企業集團【淨零競逐】的助力


無法參加《巴黎協定》國際碳市場(或減排合作)及高電力排放係數,將讓台灣在全球【淨零競逐】中,輸在起跑點。將成為大企業集團【淨零競逐】的最大阻力與挑戰。爰此,政府協助大企業集團【淨零競逐】的助力如下:


(一) 開創碳交易環境


台灣不是UNFCCC會員國,無法參加《巴黎協定》第6條的國際碳市場,削弱台灣大企業落實淨零的成本有效性(cost effectiveness),將使台灣大企業【淨零競逐】輸在起跑點。此外,境外碳權抵換具雙重效益 (企業抵換效益與國家抵換效益),政府應擴大境外碳權抵換比例,彌補無法參加《巴黎協定》第6條的國際碳市場困境。鑑此,環保署與金管會加速協商,建構台灣碳交易環境,引入與認可國際流通性較高的經查證碳標準(Verified Carbon Standard, VCS)及黃金標準(Gold Standard, GS)等自願性碳市場工具,彌補無法參加《巴黎協定》第6條國際碳市場的不足。


(二) 環境建構低碳與氣候韌性電網


台灣電力排碳係數為502公克CO2e/kWh (2020),高於競爭對手國韓國約86公克CO2e/kWh,將大幅提高我國企業排碳成本負擔,以及碳風險,這是台灣大企業因應【淨零競逐】,輸在另一個起跑點。


電力系統提供穩定供電與降低電力排碳係數是國家因應全球【淨零競逐】經濟的王道。因此,各國均已採行靈活性的能源政策,例如歐盟為促進電力結構低碳轉型,於2022年2月提出「有關核能與天然氣的氣候分類法補充授權法」(the EU Taxonomy Complementary Climate Delegated Act covering certain nuclear and gas activities),並將天然氣與核能界定為「過渡性(transitional)的綠能」,建構氣候韌性電網,值得我國借鏡。


二、結語


我國年出口金額高達4,463億美元(2021),約占57%國家GDP,全球【淨零競逐】風潮下,如何維持大企業國際競爭力,將攸關國家永續發展。鼓勵大企業集團建立淨零轉型機制,政府再輔以必要助力,發展政府企業淨零夥伴(Net Zero Partnership, NZP)。爰此,檢視現行法規制度因應全球【淨零競逐】的適宜性,並進行必要的增修,落實政府助力,將成為政府鼓勵大企業集團建立淨零轉型機制的最優先工作。


綜整大型企業集團建立淨零轉型機制的重點工作如下:


(一) 董事會應將氣候績效與財務績效等視齊觀,將是【淨零競逐】經濟的最佳ESG淨零行動。及早回應全球【淨零競逐】的起跑線標準,滿足金融機構綠色融資準則。


(二) 提升碳風險與碳資產認知,建立TCFD的風險矩陣與落實內部碳定價,啟動碳中和或負碳商業模式思維,成為淨零排放企業標竿,提升企業競爭力與開創永續發展商機。


(三) 申請一個碳權帳戶,經營碳權,儘速布局自然為本解方的碳權經營(取得VCS或GS碳權), 創造【淨零競逐】經濟商機。


(四) 加強碳權方法學開發,將減碳轉換為碳權,開創減碳機遇。


(五) 整合低碳轉型投資(綠能、儲能、生質能、氨及氫能等)與碳資產開發,保存碳權(申請VCS或GS),因應供應鏈低碳需求。


(六) 發展碳中和/負碳商業模式,開創淨零經濟商機與契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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